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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际科学仪器和实验室设备展览会LabAsia
  • 展会时间:

    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7月16日

  • 展会官网:

    http://www.lab-asia.com/

  • 展馆名称:

    吉隆坡

  • 展品范围:

    分析系统、测量校准、农业检测、化工工艺、化学处理及储运、化学试剂及应用、环境及污控系统、实验室仪器、职业健康及劳防等

  • 展会面积:2322㎡
  • 客商流量:5466人
  • 展商数量:13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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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名称(中文):2025年马来西亚国际科学仪器和实验室设备展览会LabAsia

名称(英文):LabAsia

展会日期: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7月16日

展会地点:马来西亚 吉隆坡

展会周期:二年一届

主办单位:ECMI Trade Fairs S.E.A. Sdn Bhd

组织机构:北京中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行业属性

生物技术实验室技术        

展品范围

分析系统、测量校准、农业检测、化工工艺、化学处理及储运、化学试剂及应用、环境及污控系统、实验室仪器、职业健康及劳防、科学装备、测试及材料、废物循环利用。

展会介绍

LAB-ASIA是由马来西亚化学联合会牵头,ECMI国际展览公司主办的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实验室仪器及技术综合展会。展会继2008年起,已经成功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两地举办三届。 本展会与ArabLAB(迪拜)、CISILE(北京)、India LAB(新德里)并称“亚洲四大实验设备展”,互为合作关系,共享买家数据。   2013 年的Lab Asia 在9月举办历时三天。展会面积2322.0平米,共汇集了来自33个国家的137家展商,其中特设中国、德国、印度及新加坡馆,共迎接5466名专业观众。赴马参展的厂家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展会三天的客流量非常平均,每个展商都用足三天的参展时间直至最后一天下午6点才开始撤展。2015年中国展区面积更有望突破200平米,由此可见亚洲实验展会日趋火爆。它的系列展会2013年5月的Lab Indonesia,出现了展位供不应求的情况。 目标观众:先进材料、生物技术、化工处理、教育培训、食品饮料加工、材料检测、油脂化学品、制药及保健、石油化工、污染控制、科研实验室、橡塑产品、水污处理、学校及政府部门  

市场背景

 马来西亚人口超过 2 千 900 万,人均国民收入为美金 1 万零60 元,属於中上收入阶层国家(中产阶层占总人口约四分之 三)。作为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 FREE TRADE AREA ,简 称 AFTA)的成员国,执行 AFTA 条例中的“普遍有效优惠关 税 ” (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 简称 CEPT),即东盟各成员国所有在区域内贸易的工业制成品的关 税商品关税将降至 0 - 5%水平。另外,马来西亚也持续展开多个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谈判的协商。至今,马来西亚已签署和落实 6 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即澳洲丶智利丶印度丶日本丶纽西兰及巴基斯坦;透过东盟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合作的国家则包括中国、日本、韩 国、澳洲、纽西兰及印度。

1
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充分了解展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2
参展企业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如不得提早撤展、筹展撤展时不得乱扔废物、展览期间不得零售、不得损坏展览有关设施,聚众闹事等,如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参展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3
组团单位严禁有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参展企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法律纠纷与组团单位无关。
4
为保证参展工作顺利进行,参展企业有责任按照我司摊位确认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护照,展品运输,行程确定,摊位装修等各项工作,如因参展企业延误时间而影响以上各项工作,责任与组团单位无关。
5
参展企业有责任按时交纳各项参展费用。如参展企业未能按时交齐各项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展处理,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利。如因为组团单位未能提供摊位给参展公司,组团单位将如数返还企业所交费用,但不涉及其他赔偿。组团单位于展会结束后当月为参会单位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
6
参展企业如按照组团单位通知时间送签证而所有人员被拒签不能参展的,组团单位将本着减少参展企业损失的原则妥善处理但业已发生而不能取消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如参展企业延迟送签或由于自身原因而不能如期参展,参展企业须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组团单位保留处理摊位的权利。(如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处理)
7
由于不可抗力或非组团单位的责任而不能履行出展计划的,组团单位应及时通知参展企业,并将参展企业所付费用扣除业已支出的费用后全额退回。
8
以上约定作为组团单位与参展单位之间达成的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表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友情提示:

组团单位与参展企业在充分了解展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此参展申请表。

  • 联展方案:

            

  • 姓名:

  • 电话:

  • 备注:

  •  

  • 方案一:

    安防灾难控制办公设备和用品 办公设备和用品

  • 方案二:

    安防灾难控制办公设备和用品 办公设备和用品

  • 说明:

    橙色代表已有参展企业,蓝色代表未有参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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